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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6年贵池区高技能人才研修班的通知

发稿人:黄乃娣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6-03-22 19:20:3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天湖风景区、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力度着力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贯彻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池政〔2023〕11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班1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及研修职业(工种)等级

1.承办单位:池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2.研修职业(工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3.研修等级: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二、研修时间和地点

1.研修班时间:2026年4中旬

2.研修班地点:池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三、研修方式

研修班采取集中学习培训模式,培训时间5天。

四、研修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研修对象及条件

1.参加研修及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三级/高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8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2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0.5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参加研修及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0.5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0.5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1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3.参加研修及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5年(含)以上。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5年(含)以上,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0.5年(含)以上。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0.5年(含)以上。

(二)名额分配

研修班计划不少于40人,各镇街按照研修对象条件推荐报名1-2人,贵池内企业每家可推荐1-2人。人数不足的由承办单位补足。

(三)研修内容

按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及培训大纲要求安排研修内容。

五、研修要求

1.每期研修班参加人数不30人,研修期间一律不得请假。

2.培训师资应具备培训相应工种高级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3.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加强研修过程管理,把先进职业技能理念与推动技术攻关、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结合起来,确保研修班工作取得实效。

六、报名报到

1.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410日前,将身份证、相应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2026贵池区技能人才研修班报名登记表(附件1)、2026贵池区技能人才研修班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2191138955@qq.com。

2.最低开班人数30人,低于30人暂不举办研修班。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研修班学员具体报到时间待定。

、考核认定

符合条件的参训学员,应申报相应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区人社局委托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组织职业技能认定考核,考核合格的,晋升为相应工种高级工技师

、相关费用

区人社局按规定给予承办单位4-6万元每期研修补助,研修人员在研修期间的有关费用(包括教师授课费、研修场地费、实训耗材费、教材资料费、伙食费等)由承办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技师及以上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用由本人承担。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池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培训处:吴存远18056615478;

2.池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培训处:鲍远浩18156696587.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12


附件下载:

b1c72ff1f8a39d2e.doc